想到啥什么写到什么系列
凌晨十二点记
我很喜欢春天,当然潮湿的广州的春天不太喜欢。每到那个时候墙纸会有一层水珠,不知道在哪里什么湿度下孕育的各种小虫子,让人很闷,很不舒服。印象中小时候家里有一个所谓永不凋零的永生花就是因为墙上的水珠而掉色,廉价不似血液的红色染料顺着墙壁漏下痕迹。
在有限的记忆里印象中广州的春天,不是干燥蝉声鸣叫、热浪流动的感觉。而是给人一种肮脏的爬虫生物到了被孕育和繁殖的季节。生物意义上是如此,当然人和人与人之间关系亦是如此。
我讨厌用”生命”或”复苏”这些字眼来形容这个季节。给人一种每一年这个季节将会作为一年中的重生点,就像sprint planning一样,新的计划,新的projects,给人画的升职大饼,然后以一种类强迫式的方式诉说着对人生新的一年的期待。
期待?我对春天的期待就是很好很快就到秋天,再下一个季节就是冬天。理由就是这么简单我喜欢春天只是因为它在告诉我冬天快来了,因为所有一切的浪漫故事在我心目中都发生在会下雪的冬天。当然这一切不是那种掺杂着普世定义下美好的亦或者是轰轰烈烈的事情,而是更杂糅,更像是那种很好的情绪渲染环境,下雪,下雨,一个人,望着茫茫无际的雪山,切身地从心灵到肉体上体验到死亡的濒临感和孤寂的能传出自我脑内回响的一个周期。
我们都被约束了,被教育了,被灌输了。死亡或自杀等字眼是让人避之不谈,害怕或者是矫情的一种情绪传达。言下之意就是我觉得在冬天死去是一件带有文学上浪漫的行为,在冬天放任自己在零下的环境里室温出现幻觉失去体征,让我觉得有一种美感,悲剧式的美感。
但我现在先定个目标先活到二十七岁再看看吧。能在二十七岁自杀对我来说是极致的浪漫。我不是寻求解脱,更像是一种我也没有什么期待了就这样“浪漫地”死去挺好的主要目标让我的贫乏无趣的人生增添一点艺术色彩。
所以时间慢慢地,快快地走吧。